基本资料 | |
用语名称 | 亲妹妹不如干[1]妹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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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表述 | 实妹不如义妹 |
用语出处 | 未知 |
相关条目 | 歧义梗、妹妹、有个能干的妹妹真好、有个能干的姐姐真好、德国骨科、实妹、义妹、堂妹、表妹、妹控 |
亲妹妹不如干妹妹 是一个有关妹妹的双关语。还有说法是“乾妹妹不如幹妹妹”。
在另一层意思中亲与干的词性被广大绅士们活用作动词。
相对来说,前一层意思“亲生的妹妹不如义妹”尚属有节操,后面一层“亲吻妹妹不如中出妹妹”已经是犯罪行为了。
在三次元有此想法的绅士们建议出门左转德国骨科接受法律的制裁,也可以去英国法庭哟[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虽然条文使用“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个概念,但没有给出定义。根据官方曾引用的释义,在理论上,表、堂妹结婚不在限制的范围内。但同时该释义又说“我国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在罗马法为四亲等旁系血亲”,即又包括表、堂妹。当然,如果是同一个曾祖的表、堂妹,就一定在法律的安全范围内了。
民间有“五服之内为亲”的伦理观,认为同一个高祖的家族成员均属于近亲,不能通婚;而出了五服便算是可以婚配的外人。1950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于近亲结婚的问题作了从习惯的规定;后1980年修订《婚姻法》,修改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并一直沿用至《民法典》中。
注: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区法律规定不同。
而古代的伦理观是“同姓不婚”,所以堂妹不能娶,表妹可以。
《香港法例》规定,任何男子与16岁或以上女子性交,而又知道该女子为其孙女、外孙女、女、姐妹或母亲,即使双方同意,仍构成♯♯罪(《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47、48条),最高可判监14年。若女事主未满13岁,男事主最高可判终身监禁。若女事主年满13岁但未满16岁,男事主则可被判监禁20年。然而堂妹、表妹等'从妹'均不在列、英文版本的姐妹亦以“sister”而非“cousin”(堂兄弟姊妹或表兄弟姊妹的总称)表示,由此可以推断堂妹、表妹这种妹系角色在香港也是能推的(弥天大雾)
日本的法律和中国大陆不同的很大一点是:与堂妹、表妹的结婚是在法律上允许的。
日本采用的法律与中国不同,禁止结婚的关系如下[3]:
那也就是说我真的可以和老婆们结婚喽[4]
其中三亲等指的是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5],具体计算方法为:从本人起视为0亲等,仅沿着直系血亲关系先向上再向下数,每数一代增加1亲等。(注意这里只讨论血亲,而像姻亲之类无法仅通过直系血亲联系到的关系不考虑。同理,克隆人、平行宇宙的自己也不考虑。)例如:
由此可见,在3等亲的旁系血亲范围内的妹妹只可能是亲妹妹。
因此在日本,父母的兄弟姐妹的女儿(日文通称「従妹」,包括堂妹和表妹)都不在旁系血亲禁止范围之内,所以在日系动漫作品中被分为义妹,并且这些妹子是可以从法律层面上结婚的(以避过审查)。只有自己母亲或父亲的亲生女儿才是自己的亲妹妹,被归为实妹。
中国作品中出现堂妹、表妹这种妹系角色的时候,经常总会有一群绅士评论:“要是在11区就能推了。”
(互联网上关于这方面充斥着大量的错误资料,请先求证过确凿的资料再作谨慎修改。)
《德国刑法典》第173条规定:“一、与卑亲属通奸的,处三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二、与尊亲属通奸的,处二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亲属关系消除的,仍适用本规定;兄弟姐妹通奸的,处相同之刑罚;三、卑亲属和兄弟姐妹在犯罪时不满18岁的,不以本规定处罚。”
《瑞士联邦刑法典》第213条(♯♯)规定:“1、与直系血亲或与同父母姐妹或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姐妹性交的,处监禁刑;2、未成年者被引诱为性交行为的,不处罚;3、本罪的追诉时效为2年。”
瑞士政府认为,有关“血亲♯♯罪”的法律已经过时,而且自1984年以来,瑞士法院只审理过3起此类案件。瑞士国会上院已经拟出将成人血亲之间性行为合法化的草案,并将对其进行投票表决
案例:英国法庭
近亲性交在中世纪的英国属宗教罪行,由宗教法庭审判,今日则被归类为英国法律中的性犯罪。根据英国《2003年性罪行法令》,任何人与具血缘关系的近亲、养父母及养子养女进行性行为均属犯法。近亲性交罪在英国有争议,现时支持定罪的理由包括♯♯破坏家庭关系和近亲生子对下一代造成健康问题等。
沙特卫生部规定所有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必须接受血液检验,以确定两人基因是否会影响子女出生后的正常成长。但这项规定并未明文阻止男女近亲结婚,仅是建议男女将检验报告作为参考。
(原作品中,不包含同人作品)
(仅原作品中,不包含同人作品,包含同人不就全都能干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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