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Nostalgia/存档2016年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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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萌娘百科:不再活跃的用户

请尊重个人意愿,不要将我列入萌娘百科:不再活跃的用户,我无德无能,没有任何收录的价值。否则请一视同仁,将user:欧莉普的笑颜 也收录其中。 --Minato Tomoka Metro留言板) 2016年4月25日 (一) 17:02 (CST)

Samansa是那个账号重新再用,以表示不是账号弃用,而你是在账号中表明已经不再使用这个号,现在用户页的情况更加明确,和萌星空的情况一样(Retired)。两个情况不能相提并论。
注意【已更换账号的用户】一栏写著【不会视为离开萌百】、【避免混乱】,你的用户页一直表示Retired这个情况,为了避免误会和混乱,就十分有必要在萌娘百科:不再活跃的用户中出现。
我觉得@Recital君的保护操作十分恰当,【已更换账号的用户】就是为了避免混乱的情况,如果你作出了Retired一类的声明,就必须在这个清单上了。--Notalgia-Contαct- 2016年4月25日 (一) 17:45 (CST)
有必要提及一个事,拿铁在本讨论页提出前曾私信我请求更改这一项。我提出:“如果这个页面的效力大于个人意志,应当连同其他编辑者一同收录”。这个页面的效力问题是否大于个人意志?——Recital君留言 2016年4月25日 (一) 18:26 (CST)

就算如此,我也拒绝将自己收录入萌娘百科:不再活跃的用户,更何况这个号只是暂停使用而不是停止使用。再次重申,请尊重个人意愿。 --Minato Tomoka Metro留言板) 2016年4月25日 (一) 19:03 (CST)


首先萌娘百科:不再活跃的用户不是我建立的,而是【偷星地铁】你自己建立的,我只是跟著之前的规矩走。
另外,萌娘百科:不再活跃的用户的设立本来就没有注意到个人意愿。你看萌娘百科 talk:不再活跃的用户就知道,Samansa的申述,他是在表达了旧账号还在使用(用旧账户回复),才有理由删除【已更换账号的用户】。正如他所说这个做法「我实在是不能接受」,不过也是这个萌娘百科:不再活跃的用户的情况。
你现在删除了用户页上的误导内容,加上账号也有活跃,现在就的确不适合【已更换账号的用户】的标准,多谢合作。
说些题外话,@Recital君,个人对分身不见外,毕竟目前我知道的有分身的人士还是安分的,还没有zhwp:Wikipedia:傀儡上面提到的情况,如使用傀儡操纵投票,恶意弹劾,逃避责任之类。不过出于相关考虑,我对投票表决的行为十分谨慎「投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傀儡问题,这个问题在维基百科是十分严重的,有些人为了通过自己的提案而使用多个马甲,左右投票,也造成之间的不信任和猜忌,导致维基百科的用户之间关系紧张。去查IP,引经据典去指出他人的马甲。」(Talk:讨论版/存档/2015年10月#建议为重要的共识/未成形规则增加简明存档的页面),正如库特等人所说,这里的漏洞真的很多喔,一直都是靠人的自觉。--Notalgia-Contαct- 2016年4月25日 (一) 23:53 (CST)

分类?短篇集

新建【分类:短篇集】么?

ACGN好像剧情相关的都通用……

嘛…也有一些短篇集 成为长篇连续剧情的作品,或者推翻再连载为 长篇连续剧情的作品--User_talk:Zyksnowy 2016年5月5日 (四) 20:59 (CST)

不过是短篇合集,没必要独立处理,短篇变长篇是很正常的商业模式,因为作品反响大,所以改成长篇(大部分都是这个原因)--Notalgia-Contαct- 2016年5月5日 (四) 21:25 (CST)
@Nostalgia建立【分类:短篇集】是因为和【分类:短篇作品】【分类:长篇作品】都有点不同吧
觉得【分类:短篇作品】【分类:长篇作品】都没建立就讨论【分类:短篇集】有点好高骛远?
这个好像会影响到分类树(ˉ﹃ˉ)--User_talk:Zyksnowy 2016年5月6日 (五) 20:36 (CST)
每类作品都有自己的形式分类,就如现在的分类树中的【音乐发行】的说明,漫画、小说/文学作品、动画都有不同的发行形式,【动画形式】、【漫画形式】、【小说形式】来分类完全没有问题,坊间都有系统了。不过现阶段完全没有意义啊。--Notalgia-Contαct- 2016年5月6日 (五) 20:42 (CST)
好吧先不分类--2016年5月10日 (二) 23:48 (CST)

Template:infobox 的title 参数 默认值 可以是{{PAGENAME}}吗…保护了编辑不了…?

不可以,有很多情况,未必是{{PAGENAME}}--Notalgia-Contαct- 2016年5月10日 (二) 23:50 (CST)

关于”Template:网络暴力“

个人主张该模板应当保留。

相比较于敏感内容模板,网络暴力模板主要用途是对阅读者提示:该条目可能并不符合网络道德。该模板的建立是考虑到萌百用户包含相当一部分世界观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为保护其成长并尊重其判断的目的,根据讨论设计建立的。

敏感内容模板从介绍来看并没有这个功能,并且描述上更像适用于“涉及主观编辑战”以及“涉及政治敏感内容”的模板。该讨论下的条目与政治敏感无关,条目本身也不存在不同非中立贡献者的编辑战。--东山奈央讨论) 2016年5月7日 (六) 16:34 (CST)

你这个保护未成年人的说辞,应该是用【R-18】、【R-15】。
如果你认为对现实人物有不正当的描述甚至诽谤,应该是用【{{现实人物}}】。
任何人都可以将捕风捉影,恶意攻击和诽谤的内容删掉,条目没有被保护的话。
【网络暴力】的说法一开始就将条目定性和标签化,我认为这是一种道德绑架。--Notalgia-Contαct- 2016年5月7日 (六) 16:53 (CST)
说起来,敏感内容模板可以和R-15并用吗?我看他们有同样的特殊分类。--东山奈央讨论) 2016年5月7日 (六) 17:20 (CST)
没试过,理论上可以混合使用。不过感觉很累赘,而且有些重复的意味。--Notalgia-Contαct- 2016年5月7日 (六) 17:30 (CST)
从上面的讨论来看感觉重复的部分不多,那我就叠加使用了。--东山奈央讨论) 2016年5月8日 (日) 07:58 (CST)

你好,管理员Nostalgia

你好,管理员。对于萌百管理人员,有的我信不过,有的则是不太了解。管理员当中,你是唯一一个还能沟通的。(虽然感觉你这次也有点犯糊涂)。

对于这次破坏事件,有几点想跟你做一下说明。实在没有其他管理员可以沟通。(至于你是自己看看,还是拿到讨论,我就不过问了。)

  • (1)关于新导航条与分类树

先看一下这张示意图吧,这是根据现有的分类树画的。(另外音乐分类我略去了没有画出。能说明问题就行了。)

其中的红色框内,是原有导航条;蓝色框内是我新加的导航条。两条导航条也是并列的、对等的。可千万别说你有选择性失明。(图片很直观,我就不多说了)

27443936.jpg

  • (2)关于讨论共识,以及某些管理的行为

萌百虽然有萌百自己的规矩,但开放式百科共通的东西不会变。

在萌百,有些涉及关键编辑的内容,是需要先讨论达成共识再做修改的。比如:①涉及全站所用一些代码或插件的内容的修改或部分范围的关键代码的修改。②涉及全站所用一些通用的信息模板的修改(比如人物信息模板)。③涉及全站的结构架构的问题(比如分类树系统)。

但除此类之外,其他的常规编辑(除了有明文规定的之外),都属于自由编辑的范畴,只要不违背编辑规范,便是编辑者的权利,任何管理人员无关擅自对他人的编辑内容进行批量的删除、回退。否则管理人员的操作才是明目张胆的破坏行为。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某些管理人员产生了错觉:以为添加个导航条都需要经过他们这些当官的批准才能执行?执行了之后,当官的就可以利用职权撤销掉?这乌烟瘴气的官僚主义作风真令人作呕。

导航条既没有违背规范、也没有破坏萌百、又完全遵守现有的分类树系统,而且是有益浏览的编辑,到底删了会有怎样程度的益处,才会导致不惜侵犯编辑者权利也非要全删不可?如此搞批量破坏,又是怎样的包庇才会视为无罪?这到底是管理员还是官痞?

  • (3)关于这次破坏

我再次声明,这次回退事件是毫无疑问的严重破坏行为。讨论帖中对回退行为的支持者或旁观者,也都有包庇或纵容破坏者的嫌疑。相比于破坏者,其他管理人员的冷漠和包庇才是更令人寒心的。。

但是由于回退者已经因为其他原因被执行了撤销权限,所以这个问题我就不再深究。至于回退操作对我个人的不尊重行为,我也不再过问。

  • (4)关于解决问题

解决这次破坏事件,我有以下的基本诉求: ①必须妥善处理这次回退的严重破坏事件,将被破坏的所有导航条恢复到我最后编辑的版本。(同时恢复的,还有同期间内进行的对于其他错、漏之处的修改,这些都被批量回退了。回退者根本没负起责任逐一改好。)

②希望建立有效的机制,永久禁止任何管理人员剥夺编辑者的常规编辑权利,凡是管理人员因“第(2)条所述关键改动项目”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批量删除、回退行为,均视为管理人员破坏萌百(站长最终决定权除外,有明文规定的除外),应提交管理层讨论,该处罚处罚。(至于“第(2)条所述关键改动项目”的范围,这里只是暂述,如果有扩充或修改,那就是管理层该做的工作了。哪些东西需要讨论后编辑,是要明文规定好的。)

虽然对于第②点我不抱希望(官僚思想是根深蒂固的),只求第①点能处理好。


总之,如果这次破坏事件不能妥善处理,我对管理层将彻底失去信任。今后不会再指望管理层。我会用我自己的方式编辑萌百,并遵守编辑规范。如果再有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进行删除、回退、移动等破坏性操作,剥夺编辑者的权利,我也不会进行任何的质疑、不会反驳、不会过问、不会搭理。请利用职权随便玩吧,自己对自己负责就是了。换句话说,我将不会再与管理发生任何争议。我会保持沉默,因为我知道说了也没有什么用。而且争议很消耗时间,我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做更多的事,而不是浪费在与官痞的扯皮上(没必要的扯皮)。

说了这么多,不仅仅这一次事件的原因,而是一直以来的多次遭遇经历,累了。(这帖子不是个讨论帖。所以我不会回复了,没精力了。)

我爱的是萌百,不是某些名为管理的官痞。

言尽于此,不再多说。萌百娘的胖次讨论) 2016年5月16日 (一) 18:37 (CST)

十分感谢你对我的信任,最近由于一些私事,回到大陆,网络环境很差,最近也就用著朋友的wifi支援上一下网。事件的回应未必及时。
似乎还存在分歧,我就再对我的想法解释一次吧。
是我自己搞图片分类的,我当然知道你所言「两条导航条也是并列的」。图片的处理一开始就是现在这个模样。User:Nostalgia/分类树2013年12月27日历史版本
{{catnav|圖片|作品圖片}}

[[Category:作品图片]]
[[Category:大民國]]
我从一开始就是刻意去隐藏后面的导航条,理由如讨论版所言「预设的考虑是简洁,不作多馀的描述,不将内容复杂化,方便日后维护」,所以对于你加上我隐藏的导航条,我的回应是「行为说不上错,但是绝对是画蛇添足。」,因为这个的确和我最初的思量有抵触。
以事论事,如果AnnAngela在当时和你进行沟通,之后无论是全面加入两个导航条,还是统一原来只有一个导航条的版本,也不会有争议。从AnnAngela的编辑记录上看,当时他没有和你沟通过,就作出大量修改,事后「面对不明白的人说再多也很难让对方明白」的观点也十分不好,作为管理员的确是失格。
对于其他管理员的失职对你造成的影响,虽然个人不能代表谁,但是在此我对其他人对你造成的不便致歉。
对于①个人的观点和你的想法还是存在分歧的,目前社区的对抗和撕裂现象还很明显,如果直接将这个议题拿出来讨论,又不免一轮撕逼,而且也不免让你感觉有些官僚和耗时。能否搁置争议,等过段时间再说?这样应该大部分人能冷静下来。
对于②,如上文说,现在有些纷乱,巡查员的任命提议,简化投票的提案,都在进行中。突然说起②的议题,只会火上加油。个人建议等上述事件告一段落再提。
①的问题,如果【简化投票的提案】通过了,或者有共识,可以用来处理这个问题,无论结果是全面改成两个导航条,还是维持原来只有一个导航条的版本,个人会负责处理这次纷乱中的页面的。
写在最后,眼不见,心不烦,给自己一些休闲的时间,随便追一下番,听一下歌,玩一下游戏。心累了,就去休息一下,日子还很长了。--Notalgia-Contαct- 2016年5月16日 (一) 21:09 (CST)

关于最近几次很让我懵逼的编辑

今天收到一个消息说我的编辑被回退了……但是我不知道这回事!之前好像也有几次有人用我号瞎编辑!是不是有人盗了我的号或者怎样了?能帮忙检查一下那个时候到底是哪个ip在用我的号吗?By:巡查002 见谬User talk:Hamon002正之 2016年6月17日 (五) 04:43 (CST)

补充一下:刚才我登录时503了,和这个有木有什关系?
回退操作,在用手机浏览❝最近更新❞很大可能手滑。你应该考虑一下是不是这些因素,另外感觉被盗号请换密码,内地很多随机ip的情况,就算查出来你也未必知道是不是被盗。--Notalgia-Contαct- 2016年6月17日 (五) 05:06 (CST)
@Hamon002:秋叶不是用户核查员,无法查看用户IP,如有需要请找站长。—— CFSO6459节操酱【留言】 2016年6月17日 (五) 09:11 (CST)

管理员Nostalgia您好,诚挚邀请您参与关于巡查豁免者提权程序的全新讨论

巡查豁免者是萌娘百科的优质用户,他们的编辑受到社群信任,并可以减轻巡查姬工作的压力。
巡查豁免者们的提权和申请,需要经过社群的进一步共识,才能让这项制度达到最大效果;
6月20日,集结了数位编辑者的意见和智慧。第一份关于巡查豁免者的提案正式公布;
我们邀请您通过发表意见和投票,使这项大快所有人心的大好事得以完善;

♪ 进入页面


——Recital君留言 2016年6月20日 (一) 15:29 (CST)

打扰了

巡查姬User:弗霖凯在讨论版发起了管理员任职申请,请抽空移步进行提问与投票-优泠君在拼命喝水戳进去可以与我交谈 2016年6月28日 (二) 13:45 (CST)

本页面最后编辑于2022年8月8日 (星期一)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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